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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支持装配式建筑推广运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6-06-02 16:20 来源: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为加快推动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装配式建筑推广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要求,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加快推动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在全面掌握装配式建筑及配套产业项目建设进度、产能布局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于2025年8月底完成《意见》初稿的起草。2025年9月8日,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意见。2025年11月1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2025年11月18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最终,《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政策依据

本《意见》严格依据国家、省、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要依据文件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8〕26号)。

四、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含八项重点措施:

(一)政府投资示范带动。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带头示范,逐步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运用,力争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

(二)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项目,给予规划指标、预售条件优化等政策支持。

(三)强化项目前期管理。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四)落实用地保障服务。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障。

(五)加强产业政策扶持。支持从事装配式建筑生产、设计和施工的市场主体,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扶持项目,并提供全过程指导和服务。

(六)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和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企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工程总承包(EPC)企业实施金融优惠政策。

(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打击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八)加强宣传引导推广。着力宣传装配式建筑优势,通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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