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县安监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县安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细化工作责任。由办公室统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人,及时公布安全生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
(三)完善发布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规定程序,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县安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安监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不高、时效性不强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更好、更及时地为群众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