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巴东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持续发布政策措施信息,及时公开领导信息、政策享受及工作落实情况,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公开公示,对消费扶贫商品认定情况及时公开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巴东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公示扶贫信息38条。其中重点扶贫产品及供应商推荐名录公示12条,项目公示6条,政策措施20条。
(二)长江巴东网。长江巴东网打造乡村振兴专栏,从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典型示范、实践探索、五大振兴、美丽乡村六个版块,定期推送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及政策措施文件,并对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展示。
根据工作实际,在门户网站地方部门栏目对局领导班子信息、年度预决算、每月“尖刀班”工作重点工作、雨露计划享受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情况、防贫保工作情况、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信息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所有信息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创建我局依申请公开链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经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钉钉审批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五)信息维护。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相关内容。
(六)监督保障。明确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责任清单,办公室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督办股室室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制作数量 | 本年 废止件数量 | 现有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5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公开公示过程中,缺乏比较健全的管理机制,归类查询制度不足。下一步工作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我们将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多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全面落实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未收到的建议提案,我局信息处理无收费情况。
巴东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