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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1:08 来源:巴东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综述

2022年,巴东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配备1名工作人员,设立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和邮箱,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22年,巴东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1.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网页公开上述内容并及时更新。

2.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根据规定,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巴东县公安局网页主动公开,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推进公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巴东县公安局网页公布2022年度部门预算等信息。按时公布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4.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网吧等抽查结果。

5.推进“双公示”、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公开等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在恩施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湖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6.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巴东县公安局办理政协提案8件(未收到人大建议),解决8件,解决率100%。在巴东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结果公开”专栏公开办理结果8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1.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22年,巴东县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0件。

2.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2022年,无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公开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1.积极策划和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2.进一步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3.积极参加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平台建设情况

1.2022年,在巴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巴东县公安局”网页、长江巴东网共公开政府信息76条。

2.公安政务新媒体。2022年,巴东县公安局发布新闻报道800余篇次,在巴东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71条。

3.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各派出所设置13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1.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推动工作落实。

2.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第三方评估监督评议。

3.强化工作职责,履行公开职能。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5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5

行政强制

4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2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下设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力度不够;二是部分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三是县公安局整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众参与力度较低。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思想引领。新的年度要通过宣传培训,使全局民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多策并举,提升服务效能。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挥中心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以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要决策公开,加大力度。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丰富和拓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事项和形式,强化人民建议的征集和回应,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县公安局在2021年基础上继续做好公文主动公开工作。

2、推进重点领域公开。2022年,县公安局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同时县公安局继续抓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结果公开工作,共主动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8件。     

3、畅通警民互动渠道。2022年,县公安局进一步畅通警民互动渠道,通过网上信访、局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围绕“一网通办”、交通、人口、治安、出入境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开放活动,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专项反馈,让社会公众进一步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公安工作。

   4、加强标准规范建设。2022年,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修改了《巴东县公安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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