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直部门 > 县财政局

巴东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0:44 来源:巴东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大局和县融媒体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资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1.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财政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各股室协同配合、“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股室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公开力度。2023年,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深化信息公开,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加强经济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效果,做好民生呼应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主要成效。2023年,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225条,其中: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县本级)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32条,项目资金56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规划信息1条,处罚/强制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债务1条,通知公告17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26条,国有产权交易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未收到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此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县财政局始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内容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优化责任分工和流程环节,严格审查标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规范。

二是加强日常监测,抓紧抓实运维管理。县财政局切实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责任,严格按照《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及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要求,持续对近年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全面排查,积极开展分类整治,及时发现并迅速整改错敏信息、错链、暗链等问题,杜绝出现发布非公开文件、伪造发稿日期等被单项否决的情况,牢牢守住信息内容和安全保障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由财政信息中心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定期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确保栏目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制定、审核、流转、发布、归档长效机制,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动态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坚持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平台栏目更新自查工作,对更新不及时的股室(中心)做到及时提醒,定期通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023年县财政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满足公众需求和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数据质量不够高。如权力运行结果、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国有产权交易等栏目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质量不高。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公众参与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不便于群众对政策的了解,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抽查、监测、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个人或股室督促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不断从细节提升工作质量。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

3.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及时与县政大局、融媒体等部门对接,跟进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及时传达学习,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并在局里定期召开座谈会,提高全局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素质,从日常工作中抓提升。

4.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审批流程,确保审核过程规范,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重视第三方评估测评工作,进行自查分析,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财政局已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部内容,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巴东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