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大局和县融媒体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资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1.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财政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各股室协同配合、“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股室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公开力度。2023年,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深化信息公开,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加强经济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效果,做好民生呼应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主要成效。2023年,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225条,其中: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县本级)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32条,项目资金56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规划信息1条,处罚/强制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债务1条,通知公告17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26条,国有产权交易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未收到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此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县财政局始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内容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优化责任分工和流程环节,严格审查标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规范。
二是加强日常监测,抓紧抓实运维管理。县财政局切实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责任,严格按照《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及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要求,持续对近年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全面排查,积极开展分类整治,及时发现并迅速整改错敏信息、错链、暗链等问题,杜绝出现发布非公开文件、伪造发稿日期等被单项否决的情况,牢牢守住信息内容和安全保障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由财政信息中心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定期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确保栏目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制定、审核、流转、发布、归档长效机制,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动态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坚持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平台栏目更新自查工作,对更新不及时的股室(中心)做到及时提醒,定期通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023年县财政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满足公众需求和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数据质量不够高。如权力运行结果、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国有产权交易等栏目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质量不高。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公众参与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不便于群众对政策的了解,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抽查、监测、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个人或股室督促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不断从细节提升工作质量。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
3.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及时与县政大局、融媒体等部门对接,跟进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及时传达学习,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并在局里定期召开座谈会,提高全局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素质,从日常工作中抓提升。
4.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审批流程,确保审核过程规范,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重视第三方评估测评工作,进行自查分析,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财政局已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部内容,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巴东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