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是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一、诉求电话
0718-4512345
二、受理范围
巴东县12345热线受理诉求人对县域范围内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受理范围为:
(一)涉及各级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机构、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表扬等;
(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建议;
(三)涉及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机构、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四)涉及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其他非紧急求助及意见建议等。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
(二)涉及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管辖事项;
(三)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纪检监察、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解决的事项;
(四)涉及行政职权范围以外的民事纠纷;
(五)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应当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
(六)承办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已经受理,或处理终结并已作出书面答复的事项;
(七)反映内容不具体导致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八)非我县行政管辖范围的事项;
(九)其他不属于12345热线受理范围的事项。
受理事项由12345热线直接答复或推送给承办单位限时办结;不予受理事项由12345热线做好解释工作,可通过电话转接至相关单位或告知诉求人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诉求人应当如实反映诉求,配合诉求办理工作,客观评价办理情况。诉求人无正当理由重复使用、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以及以其他方式扰乱热线正常工作秩序的,12345热线可采取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占用12345热线话务资源等措施;涉嫌违法的,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