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属国有一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巴东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巴东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县委、县政府签批同意,现将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通报给你们。
一、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巴东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得分85.5分,评定等次为二等。
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得分85.45分,评定等次二等。
巴东县弘盛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考核得分90.4分,评定等次为一等。
巴东县弘毅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得分96.87分,评定等次为一等。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运用要求
请相关企业根据上述考核结果落实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个人业绩考核,并根据审批的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对企业负责人个人薪酬待遇进行清算,个人任期激励、社保及公积金不得超提、超缴。
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个人考核结果根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董事会对负责人个人考核综合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占负责人个人考核分值的70%,董事会对负责人个人考核结果占分值的30%,最终确定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和等次。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对企业负责人个人考核优秀等次占比不得超过20%。
三、10月底前资料报送
(一)企业负责人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2024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个人业绩考核资料。
(三)董事会决策通过的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个人经营业绩目标责任和薪酬分配方案报县人社局和县国资局审批。
巴东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