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不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未公布检查计划、事项;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
(四)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三、受理方式
电话举报:0718-4260358
网络举报(电子箱):sfj4260358@163.com
来信举报:湖北省巴东县东瀼口镇乐乡社区花明路15号
四、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编造虚假材料、诬告陷害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诉举报需实名,附姓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和反馈处理结果,本单位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巴东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