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覃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审计部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决议,锚定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攻坚克难,全力稳住经济大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奋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政收入目标基本完成。2023年度,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0076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07000万元的94.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16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69000万元的10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6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5000万元的81.28%。
——财政资金争取力度有所凸显。2023年度申报发行债券资金19549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79%。2023年度发行专项债券项目23个,发行金额12193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江北医疗中心、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有限财力最大限度向民生倾斜。2023年度,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整体较上年下降3.11%的情形下,仍将85%的财力用于保障各类民生支出,较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
——盘活资源资产初见成效。对全县闲置国有资源资产起底清查,内部调剂使用19家单位资产912件,盘活利用全县424个经营性门面。整合全县22座水厂、2座水库资源获得融资23000万元。制定出台一系列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加大了对国有资源资产监管力度。
一、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对县本级及部门预算编制、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开展审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5258万元、总支出565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343万元、支出2703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64万元、支出40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0239万元、支出595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72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有待优化。主要是未将全部县属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较低。
2.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部分财政部门代编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部分预算指标13538.52万元执行率低于50%。
3.财政收入管理不够规范。非税收入3593.2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4.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做到以收定支,挤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2.29万元。
5.财政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够准确,将应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核算的小水电扶贫收益86万元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核算,未能准确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二)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调查了全县“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和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乡镇财政结算管理体制执行出现偏差。年终对12个乡镇体制结算时存在超调超拨资金现象,且未扣除上年度超拨资金。
2.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费用成本控制不严。存在部分项目多支付造价咨询费现象。
3.办公业务用房和后勤保障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办公业务用房统一管理、调配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未出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制度,食堂账务核算不规范。
(三)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全县停车场资源管理情况、2022年度国网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捐赠项目资金、2022年度北京市及房山区对口支援情况、2023年度武汉对口帮扶巴东专项资金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全县停车场资源未打通壁垒实现“一个停车场”通行通用格局。
2.对口帮扶类建设项目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不规范。2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到位,6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5个完工验收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二是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三是部分资产收益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资产收益比例低于3%最低标准,1个项目资产出租未及时收取租金22万元。
3.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乡镇投入财政资金发展产业,因技术指导与后期管护不到位,未产生经济效益。
4.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不严格。就业培训中心未将培训补贴结余资金上缴财政;超范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培训对象不精准,发放已就业参保职工培训补贴、生活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基地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5.就业政策贯彻落实需进一步强化。一是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未按规定举办创业培训,存在超人数限制大班授课和培训课时不足情况,培训内容未与实际创业需求相结合。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同一年度内多人重复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三是就业创业培训未与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市场需求有效衔接,培训效果欠佳、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6.创业担保贷款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代偿未追偿到位889.23万元。
7.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2个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完成。二是公廉租房管理不到位。部分公租房闲置未租赁,应收未收公廉租房租金145.82万元,重复支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
(四)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审计。依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对部分单位、乡镇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利用、农村污水设施处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资源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占用土地用于停车场及文旅体育场所建设;部分临时取料点关停及复绿不到位;水源地保护不力;污水排放及畜禽粪污处置设施建设不规范。
(2)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主要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划拨手续直接将资产交付使用,部分资产长期闲置。国有资产出租未及时收取租金59.54万元。
2.国有企业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主要审计了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巴东县弘盛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1)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按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未进行损益核算,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二是应收款项未及时有效清收、清算。三是未履行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导致承担意外交通事故赔偿款,代付相关费用未及时收回。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支付费用,经营报损不合规。
(2)资产管理较为粗放。一是未按规定办理房屋、停车场等资产的不动产产权证。二是部分房屋空置8年以上未使用。三是未及时收取出租房屋租金34.75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神投公司实施的部分项目和其他专项审计中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工程结算办理不及时。部分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手续,已开工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部分项目消防验收未合格已交付使用,项目已完工验收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项目业主监管责任缺失,参建各方过程管理不严。一是部分项目擅自变更设计,大面积挖填路基横断面以外区域,增加项目投资。二是部分项目已完成原估算投资额但未完成项目批复建设内容,未履行相关变更审批手续。三是部分项目预算、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招标预算多计费用,结算多计工程量等。四是部分项目设备未按照设计预算标准采购安装,实际采购单价与预算跟审单价差异较大,且跟踪审计结果未调整价差。五是部分项目竣工后按照变更设计重新编制预算进行财评、签订补充协议,结算初审结果未充分考虑项目招标主合同相关条款,未能公允反映工程造价。
3.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及资金管理不严。50个项目或标段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计量计价不实,多计工程价款合计2277.31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县政府始终以明责任、强联动、建制度为重点,再加措施、再添力度,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销号。
2023年度,本级审计发现问题91个,已完成整改82个,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规范管理等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514.11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制度3项,追责问责6人。未完成整改的9个问题,主要为:资金类问题6个,涉及资金1746.21万元,已追回或减少财政拨款938.66万元;管理类问题3个,属于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性整改问题。
2024年以来,本级审计发现问题67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1个、持续整改问题9个。达到整改期限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规范管理等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44.52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建立预算编制反馈机制,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控和管理,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规范会计核算体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损益核算,真实、及时、准确核算公司及下属公司成本利润,控制成本费用;加大融资力度,确保公司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重视和加强公司内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内审在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监督、项目建设审核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强化资产运营管理,提高资产资源使用绩效。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重视资产资源入账、管理、清查盘点工作,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建管水平,防止国有资产被无偿侵占和流失;建立健全资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提高资产资源使用绩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度,压实现场业主代表、内设机构及公司法人三级监管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合同、设计变更、项目结算、财务决算等制度办法,规范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夯实施工现场管理,慎重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与公司项目建设,压实监理、跟踪审计等中介机构受托责任,规范现场签证行为,把好项目建设成本关、质量关、效益关,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五)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审计指出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注重源头治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背后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巴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