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在巴东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覃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具考验的一年,面对“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艰巨任务,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委十六届五次会议要求,全力以赴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各项事业较好完成,为争当“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新征程中的“先行县”迈稳第一步。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290万元,同比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031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0978万元。
——经济大盘基本稳住。2022年,通过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基本稳住经济大盘。全年发行债券项目38个18亿元。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对符合减、免、缓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缓尽缓,全年减税降费3.6亿元。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5312万元。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2022年度民生支出4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全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75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投入12亿元支持教育、文体事业发展,教师待遇进一步提升。安排社保基金3.79亿元、社会救助资金1.92亿元、优抚资金2431万元,全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
——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更加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逐步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国企重组整合工作收官。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县财政管理方面的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0457万元,总支出564353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6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214万元,支出158130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650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5万元,支出117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0334万元,支出6713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93201万元。
县级财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克服财政收支困难,稳住经济大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年初股室统列预算237231万元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股室统列代编预算再次分配时部分资金未直达到预算单位,仍分配到各股室(非预算单位);39项股室统列专项预算未在当年6月30日前分解下达各部门单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规范。由于2022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未做到以收定支,挤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39.34万元。
3.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04.69万元。社保基金未按要求保值增值,同一季度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未执行相同优惠利率,2022年社保基金全部为活期存款,未适当定存保障基金增值。
4.财政资金管理不严格。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3.1万元改变原预算用途用于其他开支;2021年以前年度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收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16起交通事故资金24.8万元未及时清算追偿。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大数据审计分析基础上,重点现场审计了3家县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单位节约意识不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过度依赖中介机构,可自行组织采购、询价、结算的几万至几十万小型项目,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办理结算,结算审减金额远不够支付中介服务费。如某单位聘请中介机构对一个4.45万元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减金额仅97.02元,由此支付中介造价咨询费3000元。
2.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多支付费用;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商业险等。
二、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6项对口帮扶民生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趴账、项目实施效果较差,资金绩效不高。一是对口支援(帮扶)资金1825.3万元资金趴账,未能及时发挥效益,2个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建设,3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使用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的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有效履行养护义务,导致所栽植物大面积枯死,项目实施效果较差。
(二)医保基金管理不够规范。未按规定利率少提取个人账户利息6.37万元;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为个人垫付医药费。
三、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2022年度发行政府债券188359万元。一是一般债券发行4393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1268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务。二是专项债券发行144427万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14927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务。政府债务总量没有突破限额管理。
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县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82978.76万元,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支持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2021年安排311个项目40990.96万元,2022年安排256个项目41987.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不规范、项目谋划不精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申报未经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变更设计、增减工程量,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质量、绩效不佳;项目资产确权、后续管护机制不完善。
(二)资金管理不规范。103人重复和超标准享受小额信贷贴息、重复享受厕所革命补贴资金计15.85万元。2个乡镇供水项目多支付造价咨询费、监理服务费2.72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24个项目工程量不实、结算单价虚高,多计工程价款131.10万元。
五、卫生系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173480万元,其中疫情防控支出6774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但长期未办理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14个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多付工程价款231.64万元。
六、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全欣水务公司、兴源供水公司两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1867482.48万元,负债总计346233.88万元,净资产1521248.59万元。
(二)国有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情况
2019年至2023年5月,全县共出让国有矿产资源采矿权8宗,应收出让收益49015万元,按合同约定已收21115万元。截至目前3个矿区暂未开采。13宗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其中8宗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5宗未及时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三)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欣水务公司资产总额47106.56万元,负债总额26208.17万元,净资产20898.39万元。兴源供水公司资产总额28624.49万元,负债总额557.67万元,净资产28066.8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低保对象用水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两家公司未及时清退、减免404户次低保用户水费2.32万元。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两家公司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内部往来复杂,资产负债损益核算不实。二是应收未收水费385.21万元。三是超范围列支费用340.26万元。四是财政资金投入的乡镇供水项目结余资金363.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3.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3918.52万元公司代管资产未履行国资划拨程序纳入公司管理。二是公司停车位管理不规范被社会车辆占用,造成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流失。三是公司物资管理不到位,材料短库、未将领用结余管材及时上交。
4.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不严格。主导材料二次采购,增加项目投资27.65万元;未按照实际需求采购造成物资闲置、资金被占用;对同期开工项目所需物资未实行集采议价降低采购成本;部分项目设备采购预结算单价与实际采购单价差异较大。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存在项目业主主体责任未压实、“重争取、轻管理”,前期工作不深入、项目谋划不精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要素不齐,频繁变更设计、超挖超深、未按图施工、项目超投资建设等问题。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履行初步设计、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1个项目中标企业未响应招标文件,涉嫌废标中标;1个项目投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1个项目变更建设业主后未采纳原设计成果,重新招标勘察设计增加建设成本47.5万元。
(二)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不严格。1个项目投标过程中部分设备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又以考察定价的方式调整价款实行高价结算。1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续又与施工单位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改变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29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3个项目过程管理混乱,严重超投资且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项目业主主体管理责任未落实。对项目建设中介机构选用把关不严,出现聘请施工单位预算员承担项目过程跟踪及造价结算审计,一人借用多家企业资质承揽多个建设项目的问题。部分项目总体投资不可控存在超概算风险,合同约定与相关计价依据不一致,合同约定条款不合理,项目转包建设、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监管责任缺失,未准确认识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两种方法对投资控制和本地税收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工程结算不准确、国有资金损失、建筑行业税收流失。
(四)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及资金管理不严。43 个项目或标段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计量计价不实,多计工程价款1244.73万元。
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重要情况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立行立改,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审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审计效能,审计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更强、契合性更高,做到了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做到了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总体看,通过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督办、部门联动、监察跟进、单位主责的整改工作机制,一体推动审计整改的力度不断加大,效果比较明显。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对审计发现问题下发审计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到各责任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和实地督查。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巴东县审计整改监督办法》,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常态化指导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实“纪巡审联动”协调配合制度。建立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出台《巴东县审计整改约谈制度》,明确审计整改约谈对象、约谈情形、组织实施、约谈方式等,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现已约谈1人。
2022年以来,审计共发现问题62个,涉及单位12家、资金24484.41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59个、资金16127.26万元,整改率95.16%。其中上缴财政14598.06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529.2万元、制定完善制度2项。
九、审计建议
(一)促开源抓节流,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立足县域实际,充分利用“土、硒、茶、凉、绿”等资源优势,拓宽财源渠道。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力求颗粒归仓,重点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税收计列9%,施工企业实际缴纳3%,造成财政税收流失的问题。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部门履职,防止过度购买服务,浪费财政资金。
(二)盯重点提绩效,促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强化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监管,持续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不断压实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前期谋划、过程管理、结算控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行业指导监管,大力规范社会中介执业行为,对有违职业操守的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坚决实行“黑名单”制度,切实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支撑作用。
(三)强国资防风险,重营运保值增值。一是强化国资管理,做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理顺国有企业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时盘活各类闲置资产,科学调配使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三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作用。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加强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管控,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压责任出实招,抓整改标本兼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部门主责、审计督促的整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全力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区分问题形成原因和性质,划定整改类型,明确整改期限,全面彻底及时整改到位。三是要立足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为争当“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