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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施州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 11:28 来源:恩施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巴东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县市应急委,州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恩施州、县两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恩施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恩施州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办发〔2024〕69号)精神,按照湖北省应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州、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提升服务保障党委和政府处置灾害事故能力,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目标,健全应急指挥部建设。纵向建设州、县两级应急指挥部,与国家、湖北省应急指挥部上下贯通,具备相应的指挥场所、工作机制和支撑保障能力;横向与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和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实现视频互通、数据共享,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指挥网络,持续提升应急指挥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任务

2024年底,州、县两级建成满足党委和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具备与所承担职责任务相匹配的指挥场所、设备设施、支撑保障,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025年底,州、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完成《指导清单》达标建设,指挥场所、设施设备统一规范,指挥通信满足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情况保障需求,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全面接入,指挥信息化系统集成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应急指挥机制更加完备,值班值守、信息报告、会商研判、决策支持等能力显著增强,州、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功能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党委和政府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主平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应急指挥场所建设。州、县两级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指挥场所,配齐指挥大厅、值班室、会商研判室、视频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配备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显示系统等设施,至少建成2个指挥调度场所、配备2套视频会议系统。州级将依托应急管理“一中心两基地”建设项目,全功能建设新应急指挥大厅和视频调度会商室。县级要按照《指导清单》对指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统一规范指挥大厅背景,会商室与指挥大厅系统连通,具备会商研判条件,值班室和休息室满足日常值班和联合值守使用。

(二)加强应急指挥通信建设。州、县两级要立足“三断”情况,加强应急指挥通信力量、装备和制度建设。加强应急指挥网络建设,纵向连通各级应急指挥部,横向连通公安、交通、水利、自建、林业、气象、消防等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县级要依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完成乡镇视频终端部署,实现与乡镇互联互通,并指导乡镇布设应急叫应终端,打通预警叫应“最后一公里”。在已有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基础上,按照《指导清单》配齐应急指挥通信设备,并指导基层配备相关设备。打通同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指挥调度骨干网络,以及卫星通信、370MHz无线通信等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应急指挥通信空天地“一张网”。加强大中型长航时无人机等先进设备配备使用,提高极端情况下通信保障能力。

(三)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州、县两级要统一使用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和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应用平台,及时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并按照《指导清单》加强与横向重点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互联互通。实现与公安、交通、水利、文旅、自建、住更、林业、气象、广电、水文等重点部门数据信息融合互通,接入消防、森防视频系统和应急业务系统。州级加快推进恩施州“智慧应急”平台建设,提升综合监测预警及应急联动指挥能力。

(四)加强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州、县两级要制定《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常态应急下实行内部联合值守,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灾害事故响应期等重要时段,消防救援等相关重点部门派员到指挥部或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联合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运行工作由相关灾种牵头单位承担。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制定《突发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规范》,严格落实重大灾害事故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送规定。加强与州(县市)委总值班室、政府总值班室、公安、网信、交通、消防等关键部门信息共享。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制定《应急指挥视频调度会商工作机制》,做好各类会商调度的组织、开展和保障工作。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与公安、交通、自建、水利、林业、气象、广电、电力等单位视频联通、平台互通、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加强军地协调联动,规范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加强政企协调联动,发挥交通运输、通信、物资保障等行业企业应急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区域协调联动,提升联合应对处置灾害能力。健全队伍和物资调用机制。完善救援队伍现场协调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完善应急物资统一调配制度和流程,动态更新管理台账,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准备阶段。制定恩施州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各县市对照《指导清单》细化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启动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实施阶段。按照《指导清单》,积极争取项目实施,规范完善应急指挥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制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建设应急指挥部体系。

(三)第三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完善阶段。持续完善应急指挥体制机制,提升应急指挥信息化支撑能力,实现全州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指挥,全州应急指挥部体系建成并持续提升。

(四)第四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督导阶段。根据全州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行情况,州级将组织督导组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各指挥部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支持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各县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对照《指导清单》加快应急指挥部场所建设,健全应急指挥部日常运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挥场所和建设资金的保障,充分运用国家债券资金和其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保障应急指挥部重点项目建设,解决应急指挥部场所,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投入,确保应急指挥部体系顺利建成。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要加强队伍、装备、设备的规范和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开展轮训,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通信保障队开展拉练,加强专家支撑和技术保障团队建设,为应急指挥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任务落实。各县市要按照《指导清单》和当地实际制定建设任务推进计划,并于12月10日前报州应急局。2024年12月底前,组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初步评估,并适时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同意设立“应急指挥部”,正式张贴悬挂“应急指挥部”标识运行。


附件1 州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指导清单

一、应急指挥部基础建设

(一)指挥值守保障场所

1.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指挥大厅以及应急值守、会商研判、视频会议、备勤休息室等固定保障场所。指挥大厅背景墙统一标注“XX市(州)应急指挥部”(蓝底白字,字体为方正粗宋简体,背景使用蓝色亚光材料铺满,印刷四色模式色号为C:100,M:60,Y:0,K:15)。其中,指挥调度具备两个指挥调度场所、配备两套视频会议系统。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配置监测预警厅、新闻发布厅、推演室、专班办公室和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指挥部等。

2.结合当地灾害事故实际和特点,突出加强应急指挥部相应方面功能建设。

(二)设备设施

3.配备视频指挥、视频会商等设备,具备与各上级应急指挥部、县级应急指挥部和消防救援部门指挥中心保持24小时音视频联通能力,以及随时与前方指挥部联通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4.指导基层配备单兵、布控球、370MHz无线通信设备、网络对讲机、视频图传终端、无人机、国产卫星电话、北斗终端、卫星便携站等应急指挥通信设备。

5.实现同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以及卫星通信、370MHz无线通信等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应急指挥通信空天地“一张网”。

6.具备抗毁抗扰、冗灾备份能力,核心设备实现双机热备份,确保指挥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7.具备传输涉密内容的能力。

(三)共建共用联合应急指挥平台

8.以统一应急值守、统一信息报送、统一视频指挥、统一研判会商、统一指令传达、统一资源调度为目标,推动形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应急管理部门从消防救援部门共享应急指挥相关的图像综合管理、智能指挥或警情信息、融合通信等系统,以及具有当地特点功能的自建系统;消防救援部门从应急管理部门共享应急指挥相关的视频指挥、监控视频以及防汛抗旱、地震地质、森林防灭火、危化等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做好横向打通相关行业领域信息系统,推动相关数据全面汇聚融合共享。

9.应急指挥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单位、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各类支撑信息数据库,实现视频、数据、资源等关键要素的多部门、多层级实时安全共享和深度融合应用。

10.统一使用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应急指挥部指令通过系统、电话等多种方式能够及时清晰完整下达至县级应急指挥部,并可接收县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的灾害事故信息。

二、应急指挥制度机制

(四)建立健全联合值守机制

11.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灾害事故响应期等重要时段,有条件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要求开展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值守。

12.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灾害事故响应期等重要时段,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建立联合值守制度,市级消防救援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通过派员或视频联通等方式与同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值守,及时相互通报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制定本区域联合值守运行制度和机制,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并做好相关工作保障。

(五)完善综合会商研判制度

13.在防汛、森林防灭火等关键期以及启动应急响应期间,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及时跟踪掌握灾害事故发展态势,组织联合会商研判。

(六)提升预警发布效能

14.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部门和下辖区县红色预警信息动态。(包括与气象、水利、自建、文旅、广电等部门建立合作、联动机制等)

(七)优化分级响应流程

15.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制定相关应急响应手册和指令清单,做好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制定的预案、方案、手册等明确各响应级别的职责任务、流程措施、资源保障等具体内容。

(八)加强协调联动

16.建立横向与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及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互通、协调联动等机制。建立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社会应急力量的协调联动机制。

(九)完善队伍和物资调用

17.建立各类救援力量协调调用机制和电子地图。

18.建立应急物资调配制度和电子地图。

三、综合保障制度机制

19.指导支持下辖区县建成应急指挥部。

20.建立应急指挥部日常运行工作机制,指挥中心承办日常工作,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具体负责筹备、开展日常防范部署,具备应急指挥部运维机制。

21.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

22.应急委或安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依托应急指挥部部署防范工作、应对处置等。

23.以多种形式将应急指挥部建成服务保障本级党委和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主平台。

多种形式包括:党委和政府已明确成立应急指挥部;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主要在应急指挥部部署防范工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认可建成应急指挥部等。(至少满足以上一种形式)


附件2 县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指导清单

一、应急指挥部基础建设

(一)指挥值守保障场所

1.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指挥大厅以及应急值守、会商研判、视频会议、备勤休息室等固定保障场所,指挥大厅背景板统一标注“XX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蓝底白字,字体为方正粗宋简体,背景使用蓝色亚光材料铺满,印刷四色模式色号为C:100,M:60,Y:0,K:15)。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配置监测预警厅、新闻发布厅、推演室、专班办公室和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指挥部等。

2.结合当地灾害事故实际和特点,突出加强应急指挥部相应方面功能建设。

(二)设备设施

3.配备视频指挥、视频会商等设备,具备与各上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消防救援部门指挥中心保持24小时音视频联通能力,以及随时与前方指挥部联通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4.配备单兵、布控球、370MHz无线通信设备、网络对讲机、视频图传终端、无人机、国产卫星电话、北斗终端、卫星便携站等应急指挥通信设备。

5.实现同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以及卫星通信、370MHz无线通信等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应急指挥通信空天地“一张网”。

6.具备抗毁抗扰、冗灾备份能力,核心设备实现双机热备份,确保指挥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三)共建共用联合应急指挥平台

7.以统一应急值守、统一信息报送、统一视频指挥、统一研判会商、统一指令传达、统一资源调度为目标,推动形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因地制宜推进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应急指挥相关的自建信息系统相互接入共用,上级部署的相关系统通过互开账户、系统集成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8.应急指挥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单位、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互联互通,实现视频、数据、资源等关键要素实时安全共享和深度融合应用。

9.统一使用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应急指挥部指令通过系统、电话等多种方式能够及时清晰完整下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并接收基层单位报告的灾害事故信息,满足全灾种救援应急指挥需求。

二、应急指挥制度机制

10.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灾害事故响应期等重要时段,有条件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要求开展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值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结合实际联合值守,平时通过视频联通、一键响应、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实现一体化联调联战、联合会商和联合处置。

11.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制定相关应急响应手册和指令清单,做好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制定的预案、方案、手册等明确各个响应级别的职责任务、流程措施、资源保障等具体内容。

12.建立横向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互通、协调联动等机制。建立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社会应急力量的协调联动机制。

三、综合保障制度机制

13.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

14.应急委或安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依托应急指挥部部署防范工作、应对处置等。

15.以多种形式将应急指挥部建成服务保障本级党委和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主平台。

多种形式包括:党委和政府已明确成立应急指挥部;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主要在应急指挥部部署防范工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认可建成应急指挥部等。(至少满足以上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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