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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7 10:59 来源:巴东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有关单位及申请人:

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分配秩序,扎实做好保租房常态化配租管理工作,结合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运营实际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相关情况

(一)房源数量:本次配租的房源为2022年度保租房项目部分退租房源,共计7套。

(二)房源地址:位于巴东县滨江国际小区、巴楚文化广场小区等小区(相关房源详细楼栋、户型、租金等具体信息,请在登记报名处查询)。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凡是符合《巴东县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条件及办理流程(试行)》文件要求的申请对象,本次均可自愿前往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参与资格审查及房源分配(所需申请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此前已提交申请、通过初审且仍符合保障资格、未分配房源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可携带原审核通过材料参与本次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参与本次定向申报。

(三)此前参与我县保租房公开配租抽签并主动放弃房源承租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房源申报分配。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限:2026年8月7日9:00至8月14日17:00,仅工作日受理,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申报地点:巴东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县住建局601办公室),仅限现场登记,每名申请人仅可定向申报1套房源;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携带申请人、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书。

(三)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现场查阅全部房源详细信息,选定意向房源后定向申报,未选定具体房源的申报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核及配租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住建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23〕12号)文件精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对申请对象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进行配租。

(一)申请资料审核结束后,将根据定向申报的结果,通知申请对象,现场配租并签订合同。当同一套房源,有多名符合资格的对象定向申报时,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

(二)本次定向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将通知符合资格的保障对象进行调剂分配,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请对象经摇号确定房源后,主动放弃承租资格的,将记入巴东县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


巴东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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