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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举报电话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09:55 来源: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面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举报方式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和个人如发现巴东县境内交通运输运输领域存在以下情形,均可通过本公示渠道进行举报:

1、重大安全风险:极易直接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状态。

2、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深、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方可消除的事故隐患。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规范,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举报范围具体涵盖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含客运、货运)、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

二、举报联系方式

为确保举报信息得到及时高效处置,请举报人根据问题性质及管辖层级,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情况:

0718-4336331(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0718-4333504(巴东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0718-4222549(巴东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0718-4332099(巴东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0718-4333738(巴东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0718-4222309(巴东县高速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为确保举报事项高效核实,精准查处,请举报人在举报时尽量提供以下详实信息,我局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1、明确举报对象:尽可能提供涉事企业、车辆、船舶、工程项目或具体路段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车牌号等核心信息。

2、说明问题详情:清晰描述所举报的安全风险、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发生地点及时间节点。

3、提供证据线索: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可佐证举报内容的相关材料,助力核查工作。

4、留存联系方式:为便于后续沟通对接及反馈处理进展,请如实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匿名举报予以受理,但可能影响核查效果及结果反馈。

四、保障与监督

县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对泄露举报人信息、阻拦或压制举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举报人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如实举报,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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