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巴东优化行政村(社区)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省级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及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各乡镇根据优化行政村(社区)的实际情况重新申报省级卫生村(社区)。
(二)各单位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前提必须是无烟单位)。
(三)对命名满5年的省级卫生村(社区)、满3年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开展复审工作。
二、具体方法
(一)申报:申报村、卫生先进单位应对照标准(见附件1、2)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达到标准要求后,填写《省级卫生村申报表》《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4),各卫生村(社区)和乡镇直卫生先进单位由所在乡镇爱卫会审查合格后上报县爱卫会审核,县直卫生先进单位直接报送县爱卫办,逾期不报,本年度不再受理。
(二)复审:开展省级卫生村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复审,应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符合标准要求的,填写《省级卫生村复审申报表》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复审申报表》(见附件5、6),各卫生村(社区)和乡镇直卫生先进单位由所在乡镇爱卫会审查合格后上报县爱卫会审核,县直卫生先进单位直接报送县爱卫会。省组织进行复审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予以重新确认;对不达标准的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暂缓确认,限期1个月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广泛开展各类创建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卫生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创
建活动。将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
度、定时限,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卫生创建工作是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爱卫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做到创建有目标,责任有落实。
(三)规范创建。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复审和巩固提升工作,围绕乡村振兴,以各类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抓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污染防治、除“四害”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管理,打造健康宜居生活环境。
(四)加强报送。11月17日前,各乡镇爱卫办报送拟创建省级卫生村(社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到县爱卫办,县直各单位直接将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上报县爱卫办。
四、联系方式
县爱卫办座机联系方式:4332076
巴东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