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情况 | 行政决定日期 |
1 | 巴卫传当场罚【2026】002号 | 被处罚人:巴东爱齿康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爱齿康信林口腔诊所;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33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6.06.02 |
巴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