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城市综合执法
当事人:黄*齐,公民身份号码42282319660903****
违法事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决定:限违法建设当事人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