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巴城罚〔2024〕39号 | 当事人:湖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3******09T,法定代表人谭**,公司住所巴东县沿渡河镇**大道。 谢**,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22823********0616,住址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 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3******3HX2,法定代表人曹*,公司住所巴东县信陵镇**。 曹*,男,土家族,公民身份号码422823********0713,住址湖北省巴东县***。 违法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以上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决定: (一)对湖北****有限公司(按中标项目金额7.5‰)处罚款柒万陆仟柒佰伍拾玖元贰角捌分(¥76759.28)。 (二)对湖北****有限公司项目直接负责人谢**处单位罚款数额7.5%的罚款伍仟柒佰伍拾陆元玖角伍分(¥5756.95)。 (三)对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按中标项目金额5‰)处罚款伍万壹仟壹佰柒拾贰元捌角伍分(¥51172.85)。 (四)对湖北****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人曹*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贰仟伍佰伍拾捌元陆角肆分(¥2558.64)。 | 2024年12月2日 |
巴东县2024年度城市管理执法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公示(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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