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推进“十四五”巴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县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根据《恩施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巴东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98亿元,投入8.34亿元用于兜底保障与民生福利,募集慈善资金1.1亿元。全县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有力服务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兜底保障。分年度量化调整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为巴东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兜牢底线。《光明日报》以“为民兜底 雪中送炭”为题对巴东县民政局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县社会救助局副局长张宏平同志2021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吴怀军、何德锟、谭庆香3名同志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实现“应救尽救”。对家庭困难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入院治疗,做到了“应管尽管、应治尽治”。
“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187.19万人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4.93亿元,特困供养金1.28亿元;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7.37%,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23%;农村分散供养标准年均增长23.8%,农村集中供养标准年均增长14.35%,城市供养标准年均增长8.07%;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达3.46万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208.3万元;累计救助重病患者4.6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860.4万元;累计救助精神病患者0.15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00万元;累计托养精神病患者35人,支出托养资金150万元。
(二)社会福利体系逐渐完善
社会福利事业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力;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备和培训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生活补助,资助孤儿大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医疗机构减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底线牢固、成长环境逐步改善。制定出台《巴东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完善高龄津贴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和高龄津贴分类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困难高龄老人津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收养康复中心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康复服务。摸清“三留守”底数,完善“三留守”信息系统,“三留守”关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备实现乡镇、村“全覆盖”,累计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3060人次;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1230.9万元,孤儿大学生助学救助金100万元;累计发放困难老人津贴241.6万元,高龄津贴1618.9万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45.5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74.03万元,残疾人医疗救助金306.07万元;累计完成“三留守”对象信息统计0.3万人次,激活2个社工组织在6个乡镇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专项行动。
(三)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
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750万元,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2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168个,覆盖率分别达到76%和57%。全县建设运营公办养老机构13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公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1315个,护理性床位占比达到27.2%,床位利用率达到42.3%。投入资金3792万元完成溪丘湾乡、东瀼口镇、信陵镇农村福利院新建和搬迁任务,投入资金1420万元完成城乡福利院改造升级。投入资金近400万元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冬暖工程”“平安工程”,养老机构配套服务设施设备不断升级。特困对象集中供养实现“愿进全进”,全县集中供养率达到19.23%。水布垭镇农村福利院被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表彰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巴东县社会福利院黄华同志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巴东县康乐老年公寓成为恩施州首家农村“四级”养老机构。
(四)专项社会服务不断优化
加大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殡葬秩序整治力度和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积极推行厚养薄葬风尚、文明节俭办丧和节地生态安葬,巴东殡葬改革走在恩施州前列,巴东殡葬改革经验被恩施州殡葬改革现场会积极推介。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和婚姻档案数字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综合服务能力,巩固提升登记合格率。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部分行政村、街道巷、旅游景点等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合理设置地名标志。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与毗邻县(林区)签订《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十三五”期间,投资600万元完成沿渡河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第一期建设项目,投资1840万元完成巴东县殡仪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前期工程;累计发放困难群众丧葬补贴资金865.09万元;累计建成规范化婚姻登记室13处,规范建设婚姻电子档案8000余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累计普查地名9038条,实现地名普查成果转化5项;累计投入100万元在城区和集镇设置太阳能灯箱式地名标志牌113块。
(五)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
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机制,建立审查台账,规范选举程序,依法有序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行“214”村(社区)民主管理基层治理模式,总结提炼出“4455”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法并试点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巴东模式”的内涵逐渐丰富。沿渡河镇罗溪坝社区、茶店子镇洞坪村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百佳村民委员会”。规范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巴东县民政局和巴东县竹园淌村在湖北省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培训班做典型经验交流。慈善事业有序推进,依法完成巴东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建成覆盖乡镇的慈善工作站,不断拓宽捐资渠道,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基本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完善、作用明显、管理规范、健康有序、具有巴东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中华慈善总会授予巴东县“‘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示范县”,授予水布垭镇桥头坪村、官渡口镇百家垭村“‘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示范村”。巴东县在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推介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巴东县先后被省慈善总会表彰为“全省联动先进会员单位”“全省联动突出贡献会员单位”“全省优秀会员单位”。
“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323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参选率达95%;累计审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543人次,培训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938人次;投资350万元建成16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在28个村(社区)、12个易迁安置点开展“4455”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法试点;社会组织总数增长173.5%,投入资金385万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6个;新冠感染疫情期间,巴东民政抗疫工作专班共募集资金2500万元、物资3086万元。
(六)双拥优抚安置保障到位
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月按时将定期抚恤补助以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位,对于死亡和新增对象实行按月更新。接收安置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安置工作有序有力。
“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3591万元;累计为42名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71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发放门诊费42.6万元,为967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费87.6万元;妥善安置退役士兵36人。
(七)救灾减灾工作及时有序
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灾核灾,第一时间下拨救灾资金和运送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强化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和三峡库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时深入社区排查隐患,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巴东县域防灾减灾能力和社会应急水平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投资约68万元建成县减灾防灾指挥中心,新建6个防灾减灾示范点;累计发放灾害应急救助资金385万元,救灾资金1188万元,共救助1702人次。
(八)民政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强化党建引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巴东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不断提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质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县民政系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新表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主要精力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矛盾和有效解决问题上。
表1 “十三五”时期巴东民政事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项目指标 | 2020年 目标值 | 2020年 实际值 | 完成 情况 |
1 |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 35 | 35.4 | 完成 |
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25 | 27.2 | 完成 | |
2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28 | 30 | 完成 |
3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70% | 70% | 完成 |
4 | 每万人社会组织数(个) | 3 | 3 | 完成 |
5 | 社会组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03 | 0.03 | 完成 |
6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 0.03 | 0.03 | 完成 |
7 | 志愿服务参与率(%) | 80 | 80 | 完成 |
二、发展短板
(一)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乡镇民政办人员配备不足,每个乡镇民政办正式工作人员仅1人,一些机构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有机构编制尚未配备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数量、能力与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村干部人员变动频繁,民政业务量大、对象特殊、政策性强,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缺乏有效衔接,导致政策落实有偏差;民政干部职工信息化意识相对淡薄,互联网思维相对缺乏,智慧化手段相对滞后;民政工作缺乏数据共享平台,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对服务对象不能依托数据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基础设施数量少、布局散、现代化水平整体不高。部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挂靠在救助站,规模小、环境差、设施设备陈旧,很难满足新时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需要。精神病和传染病患者由福利院代养,隔离、防疫难以达标。
(三)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农村福利院地理位置偏远,区域辐射功能不强,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集中供养需求和供养老人幸福感不断提高的要求。部分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缺乏保障措施,运行较差,发挥作用不够。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能力不强。
三、发展环境
(一)把握新机遇
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东西部协作战略的全面落地,为“老、少、边、穷、移”的巴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民政更好发挥作用。“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就如何更好发挥民政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政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着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民政持续发挥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发挥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为巴东民政事业聚焦主责、凝心聚力指明了发展方向。
2.践行新发展理念需要民政更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践行新发展理念,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着力重点、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的职能更加精准、重点更加突出、任务更加明晰。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等政策文件,恩施州委、州政府对推动恩施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出台了《中共恩施州委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恩施州发〔2021〕7号)。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这为巴东民政事业奋发有为、精准发力优化了发展环境。
3.把握巴东新发展机遇需要民政走在前列。“十四五”时期是巴东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基础、新旧动能转换壮实力、生态价值实现强后劲的关键期。巴东县作为恩施州融入长江经济带的主阵地、实施绿色崛起战略的桥头堡,兼具北京市、杭州市下城区及武汉市黄陂区、硚口区对口帮扶巴东县和区域交通格局改善带来的新发展机遇。这为巴东民政事业走在前列、开创新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迎接新挑战
1.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继续存在。受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制约,巴东部分农村地区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城乡发展不平衡,整体发展不充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与民政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低保救助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合一问题,城镇化加速推进导致的新市民社区融入问题,移民社区与易迁安置社区的治理问题,支出型贫困治理问题等,是巴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应对的新课题。
2.外部不确定性增加。受中美战略关系波动及全球疫情影响,国际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求持续旺盛,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仍需民政发挥兜底作用,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及“三留守”等特殊群体仍需民政发挥关爱服务功能,在巴东县级财政自给能力不强的现实背景下,如何通过高质量、可持续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是巴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
3.内部多元化转型加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渐深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热切、越来越多元,民生保障的普惠化、基层治理的智慧化、民政服务的标准化是大势所趋,民政工作面临的民生问题也越来越复杂,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寻求新的发展动能,构建更加务实高效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巴东实现了整体脱贫摘帽,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兜底保障的任务仍然艰巨,特殊群体的需求逐渐多元化,加上自媒体发展带来舆论传播方式的根本性改变,无论是民生保障兜牢底线,还是民生改善提升质量,均面临新的挑战。
第二章 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民政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的总要求,以推进巴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和民政服务能力为主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围绕“大生态、大交通、大旅游、大产业”,全力巩固脱贫成果,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全力构建完善“六大体系”,牢固树立民政事业新发展理念,打造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五个巴东”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民生至上,注重公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民生至上和人民至上的理念,优先发展民生事业,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预防返贫、巩固脱贫功能,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民政公共服务具有更高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民政城乡一体化,使之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城乡民政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普惠化,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资源整合、政策统筹,实现救助保障与普惠福利协调发展。
3.政府主导,共治共享。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对民生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辅助作用,完善市场对民政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桥梁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共治共享机制。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4.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适应民生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不断革故鼎新,坚持精准施策,深入推动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推动巴东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深化民政领域“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形成更加开放、更富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
5.立足实际,打造特色。巴东民政事业的服务对象除了一般困难群众,还有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三峡移民群体。巴东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具有特殊性,必须看准现实矛盾,立足巴东优势,打造巴东特色,实现巴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强化“救助精准”“治理有效”“服务优质”,提升巴东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全县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巴东县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保持恩施州前列。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果显著。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救助管理服务更加优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不断提升关爱服务质量。
2.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大格局基本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五社联动”机制逐渐完善。构建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治理创新“巴东模式”取得重大突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3.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康养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殡葬移风易俗取得重大进展。婚姻综合服务提质增效,儿童收养进一步规范。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社会专业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表2 “十四五”时期巴东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0年实际值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1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3.63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2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57.5 | 65 | 预期性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 预期性 | |
6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7 |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
8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0 | 60 | 约束性 |
9 | 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30 | 60 | 预期性 |
10 |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50 | 预期性 | |
11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人) | 400 | 预期性 | |
12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39 | 80 | 预期性 |
13 |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个) | 80 | 预期性 | |
14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10 | >30 | 预期性 |
15 |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万人) | 0.5 | 预期性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总体思路,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众认定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兜底精准、保障有力。”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高龄失能老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低保家庭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落实“逢救助、必核对”和已享受救助对象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核对工作要求。完善城乡低保委托乡镇审核审批和低保公示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干部按月走访探视制度。
(二)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质量
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详见专栏1)。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愿进全进,不断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推进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探索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统筹使用机制。严格落实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等规定,加强安全培训,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压实照料服务责任,开展照料服务质量评估,切实提高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
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
专栏1 区域性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建设项目
1.新建巴东县城市福利院养护楼(县级)
在县城焦家湾社区建设失能、半失能人员养护楼,用于供养信陵镇、官渡口镇、东瀼口镇、茶店子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及城镇集中养老服务对象。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个。
2. 新建巴东县第二福利院——野三关养护院
在野三关镇建设区域性失能、半失能人员养护院,用于供养野三关镇、清太坪镇镇、水布垭镇等区域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及辖区内集中供养对象。新建院民楼1栋,后勤及管理综合楼1栋。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
3.新建巴东县第三福利院——大支坪养护院
在大支坪集镇新建农村福利院养护楼,供养大支坪镇、绿葱坡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及辖区内集中供养对象。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4.扩建巴东县溪丘湾乡农村福利院(第四福利院——溪丘湾养护院)
将位于溪丘湾乡石碾村的农村福利院扩建为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供养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5.新建巴东县金果坪乡农村福利院(第五福利院——金果坪养护院)
在巴东县金果坪乡江家村修建农村福利院养护楼,供养金果坪乡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及辖区内集中供养对象。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改扩建面积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6.巴东县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对巴东县12个乡镇农村福利院消防设施实施标准化改造,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等。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
(三)强化临时救助应急功能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制定出台《巴东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一事一议“救急难”工作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等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在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进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建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发现、报告及转介处置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按“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及时量化调整救助标准,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机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救助对象退出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巴东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巴东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巴东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细则》《巴东县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实施办法》。拓展社会救助内容,在提供物质救助的同时,积极发展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照料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家境调查、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连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困难群众求助和政策咨询渠道。建立线上救助系统,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智慧救助服务。
到2025年,巴东县实现社会救助热线并入“12345”热线,建成巴东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服务类社会救助占比达20%。
二、加快建设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
(一)优先保障儿童福利
完善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孤儿养育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加强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化建设,完善困境儿童动态信息监测机制,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设巴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详见专栏2),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成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专栏2 巴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巴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在县城焦家湾社区建设巴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医治、安置等,建设内容为修建服务用房、综合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规模约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0张。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重点保障老年人福利。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重点做好特殊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健全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提高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老年人津补贴制度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结合起来,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2.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巩固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区域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详见专栏3),构建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多样化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支持大型连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免费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对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推进社区互助式养老,探索实施“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探索发展家庭型养老床位和嵌入式微型养老机构。加强农村现有日间照料养老场所管理,构建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牵头统筹,子女承担赡养义务,邻里互帮互助的农村养老新格局。
专栏3 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1. 新建巴东县社会康养服务中心(县级)
在县城焦家湾社区新建区域性老年康养服务中心,主要用于县城区及周边城镇老年康养服务。建设内容为修建社会康养服务中心养护楼1栋,配套建设生活辅助用房、地下车库、室外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养护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
2. 巴东县野三关旅居康养服务中心(县级)
利用野三关镇副县级城市和地理区位优势,建设巴东县江南片区集社会养老、旅居、康养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为公寓住宿楼、办公和后勤保障用房、景观绿化、休闲广场和游憩步道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亩,房屋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
3. 区域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在全县12个乡镇建设区域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支持组网建设运营,网络辐射38个社区及大型易迁集中安置点,打造形成以区域服务中心为支点,网络辐射周边、服务覆盖全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计划总投资13680万元,总建筑面积39900平方米,规划床位1140张。
4.增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进特困供养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保持公益属性,调整特困供养机构区域布局和功能,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稳妥推进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等级评定,实现养老专业护理培训全覆盖,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5.大力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康养融合、医养结合发展(详见专栏4)。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服务税费、土地、金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提高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和社会认同度。
到2025年,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县养老机构护理性床位占比达60%以上;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专栏4 推进康养融合、医养结合发展
1.推进康养融合发展。依托巴东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将养老产业发展融入恩施州绿色发展战略,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提升康养融合发展水平。依托全域旅游,嵌入养老元素,对旅游景区和民宿游相对集中区域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养老服务设施。以野三关、绿葱坡、大支坪、茶店子为康养融合发展核心区,把野三关打造为生态旅居康养 “巴东门面”,把绿葱坡打造为体育休闲康养“巴东地标”,把大支坪打造为康养医养结合“巴东品牌”,把茶店子“茶店驿站”打造为文旅康养融合“巴东名片”。
2.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将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根据医保基金水平,积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备案和审批手续,支持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护理站,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到2025年,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全覆盖。
(三)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适时调整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提高补贴对象精准度。建设巴东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详见专栏5),提升困难精神病人康复水平。
专栏5 巴东县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项目
新建巴东县精神卫生福利院
项目位于巴东县野三关镇,用于供养全县困难家庭精神病人。计划总投资2250万元,建设规模约9000平方米,规划150张床位。
(四)加强“三留守”关爱服务
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基层党建力量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发展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巩固农村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弘扬敬老孝老美德。探索“五社联动”关爱服务机制,为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关爱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和服务提质,争取落实村(居)儿童主任通讯、交通补贴制度,强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在就业创业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家教支持服务等方面完善关爱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积极培育孵化养老服务类、妇女儿童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加强对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
到2025年,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对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100%,其中,对探访对象提供专业护工护理服务、专业社工心理健康服务比例不低于总探访人数的30%;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覆盖率达到50%。
三、加快建设规范高效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一)深化生态惠民殡葬改革
1.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坚持殡葬公益属性,按照县城带动乡镇、乡镇带动村(居)发展步骤,构建公益性为主体,符合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理念的殡葬服务体系。坚持规划先行,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巴东县殡葬专项规划,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覆盖城乡的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遵循便民原则,统筹设置殡仪服务网点,充分利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健全殡仪服务队伍,配置覆盖全域的殡仪服务车队,为城乡群众集中文明治丧创造条件。继续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2.推进公共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详见专栏6),在县殡仪服务中心和野三关公墓区合理配备火化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以县乡人民政府为主体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标准建设节地生态公墓,采取统一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
专栏6 殡葬服务建设项目
1. 新建巴东县殡仪服务中心
项目位于巴东县信陵镇黄家湾村,计划总投资1.8亿元。其中,殡仪馆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122万元,建筑面积6801平方米;墓葬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684万元,占地约400亩,墓穴容量45000个;火葬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200万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2. 新建巴东县公益性骨灰堂
项目位于巴东县信陵镇黄家湾村,计划总投资9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3. 新建巴东县野三关殡葬服务中心
项目位于巴东县野三关镇,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殡仪馆(含火化)建设投资600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墓葬区建设投资5100万元,占地面积250亩,修建墓穴12000个;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投资9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4. 新建巴东县乡镇殡仪服务站及公益性公墓
该项目包括10个子项目,分别位于沿渡河镇、东瀼口镇、官渡口镇(大型易迁安置点)、溪丘湾乡、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和金果坪乡,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
5. 新建巴东县村级公益性公墓
该项目包括8个子项目,分别位于东瀼口镇牛洞坪村、沿渡河镇汗石村、茶店子镇朱砂土村、绿葱坡镇枣子坪村、清太坪镇土坎子村、大支坪镇耀英坪村、水布垭镇麻石坪村、金果坪乡泗井水村,计划投资2500万元。
3.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推行丧事简办,提倡厚养薄葬,将殡葬改革纳入乡风文明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摈弃殡葬陋习。有序扩大火化范围,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监管力度,将殡葬执法纳入县综合执法事项。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家族(私人)陵园及“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行动。推行逝者遗物无害化处理。对遗体捐赠者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减免殡葬服务费用。探索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到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城区及60%以上的乡镇集镇及乡村振兴重点村;殡仪服务站实现乡镇全覆盖;县殡仪馆建立覆盖全县的殡仪服务车队。
(二)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加快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深入探索“互联网+婚姻登记”,推广使用婚姻登记智能终端一体机,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 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积极引导专业社工介入婚姻家庭辅导。树立婚俗新风,倡导婚事简办,引导新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和家庭道德观。
到2025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100%;县级婚姻登记处至少建设1个独立颁证大厅和1个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至少配备1名专业社工从事婚姻家庭辅导;全县80%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全县80%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
(三)规范做好儿童收养工作
简化证明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规范家庭寄养和儿童送养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收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收养法律政策知识,依法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收养程序和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夯实收养登记队伍建设,促进收养登记管理规范化。
(四)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效能
科学规划乡镇设置,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设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及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巴东经济开发区与野三关镇融合发展,理顺管理体制,增强发展活力。贯彻落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名管理办法》,理顺地名管理体制,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完善地名查询和服务平台建设(详见专栏7),实现地名信息共享互通,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编纂出版《巴东县地名志》《巴东县古诗选注》《巴东县地名故事》《巴东标准地名图集》等,做好巴东县千年古县调研及申报工作,弘扬传承巴东优秀地名文化。全面完成乡镇勘界及成果转化工作,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在核定村级管理线、勘定乡级界线的基础上,形成一张覆盖省、州、县、乡、村五级界线的成果资料,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权威的界线管理信息。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界桩管理和维护,稳妥处理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专栏7 “互联网+地名”公众服务项目
“互联网+地名”公众服务项目。项目致力于建设巴东县地名综合数据库,设置地名公众服务电子触摸屏和地名导航系统,打造智慧乡村旅游信息平台,计划总投资285万元。
四、加快建设人人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党建引领,突出做强乡镇、夯实村(社区)。强化乡镇对辖区内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乡镇与县有关职能部门之间高效协调机制。增强乡镇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及“放管服”承接能力,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积极推行乡镇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
(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依法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巩固提升参选率,选优配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推动村民委员会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持续完善“214”村(社区)民主管理基层治理模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乡镇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优化村(社区)规模设置,稳妥有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程,创新丰富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形式、内容和活动载体,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验试点工作。规范制定和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所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城乡治理中的作用,探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巴东模式”。
到2025年,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在现有基础上稳定提高。
(三)城乡社区设施提档升级
以“村改居”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小区、新设置社区为重点,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详见专栏8)。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设置,打造城市社区“一刻钟生活圈”、农村社区“半小时生活圈”。统筹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卫生室、日间照料养老场所、社会工作站等资源,将城乡社区建成综合服务和协商自治的中心。
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专栏8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新建或改(扩)建14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51个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建设社区(村)公共服务用房、辅助用房及其他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基本要求。项目计划总投资7635万元。
(四)城乡社区服务提质增效
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公益创投等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推广“红色物业”等做法,推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提高住宅小区治理水平。推广公益积分兑换等做法,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和推广活动,完善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激励机制,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完善社区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机制,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治理”行动计划,引导社区居民运用新媒体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协调、组织邻里互助。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级统一招聘、乡镇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制度。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补贴,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全员培训,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五)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登记、年检、评估内容,确保全县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落实社会组织审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建设项目(详见专栏9)。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到2025年,建成巴东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至少培育9家社会组织;3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到登记数量的50%。
专栏9 社会组织培育建设项目
1.新建巴东县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
该项目位于信陵镇神农溪社区,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培育、公益品牌创建、社区公共服务等开展服务,打造一个集孵化培育、资源整合、提升能力、合作交流、展示风采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与综合服务平台,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预计2024年建成。孵化基地建成后,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枢纽型、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2.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
该项目以公益创投或购买服务方式,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全县29个社区分三年实施, 2022年前实施20个社区,2023年实施9个社区,总投资300万元。
3.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比例从专项经费中列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经费。
(六)推进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
1.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大力推进慈善公益项目,逐步建立慈善公益大数据平台,提供精准慈善救助服务。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培育慈善典型,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规范慈善组织发展,强化慈善活动监管。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依法打击私彩,促进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政府购买社会治理类社会服务、推进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创新试点,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志愿者登记和管理,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开具工作。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引导志愿服务组织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精准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实现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面向社区服务居民,开展邻里守望、平安建设、应急救援、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等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贴近农村服务农民,开展扶贫济困、爱心助学、农技培训、普法宣传、垃圾分类、身心健康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志愿服务指挥协调机制。推动在乡镇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3.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构建以基层社会工作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村(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一批内部管理规范、专业能力突出的品牌社工机构。发挥社会工作在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特殊群体关爱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在服务性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
到2025年,全县至少打造1个省级慈善项目范例、2个州级慈善项目范例;登记在册志愿者达到5万人;实现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社工服务村(社区)全覆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400人以上。
五、加快建设优质现代民政管理服务体系
(一)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
围绕民法典、新修订出台法律法规中涉及民政业务的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巴东实施细则研究创制。推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和完善民政政策落实检查制度,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特困供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工作。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制定实施全县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民政普法教育,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民政法治培训,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健全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捐赠、婚姻登记等联合奖惩在民政领域的运用。
(二)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民政标准化建设规划,强化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严格考评机制,确保强制性标准落实到位、推荐性标准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重点推进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各类推荐性标准制定。加强民政标准化知识宣传,提高民政干部标准化意识和认知水平。配合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组织申报湖北省第二批省级民政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加强民政智慧化建设
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契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逐步实现民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对接“金民工程”,整合汇聚民政各领域数据资源,提升民政大数据应用服务水平,打造智能民政服务平台。建立社会救助综合信息资源库,统一汇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用,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数据支撑。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能服务模式,以“互联网+”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殡葬治理、婚姻登记等领域智能化建设,重点构建“智慧救助”“智慧养老”“智慧殡葬”等民政服务“生态链”,不断提高民政机构办事效率和便民利民精细服务水平。
(四)强化民政队伍建设
1.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依托乡镇农村福利院打造乡镇民政综合服务平台,每个乡镇配备2至3名公职人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岗位,配备民政协理员,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加强民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发展社会工作实务。制定民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强化人才教育培训。实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按照恩施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
3.大力提升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围绕民政领域的政策理论热点和现实工作难点,加强与高校合作,组织攻关一批巴东县民政事业发展课题,研究解决巴东县精准救助、社区治理、殡葬改革、养老服务等问题。开办巴东“民政网校”,对民政机关干部和基层民政服务人员开展分类分批轮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思想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强化民政领域安全管理
进一步增强安全政治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极端事件发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快安全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内燃气电气、食品卫生和意外伤害、建筑施工、防汛抗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做到彻底整改。密切关注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供养服务对象心理和精神状况,加强人文关怀,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出现极端事件。
统筹抓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特困人员、老年人、儿童等人员的健康监测。不断改善民政服务机构、城乡社区防控设施和条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做好防疫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群防群治疫情防线。
到2025年,开发1个智慧民政服务APP并投入使用;试点建设智慧社区1个;组织申报1个省级民政标准化试点项目。
六、加快建设内涵丰富的民政核心文化体系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县民政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发扬“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打造“好正实优”的清廉民政。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民政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培养选拔一批政治可靠、业绩突出、群众信赖的民政干部。推动民政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凝练特色、打造品牌、提升质量,形成体现巴东智慧、具有民政特色的党建创新模式。
2.搭好支部建设这个关键平台。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程,围绕“五个基本”,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切实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落实党支部服务功能,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统筹“民政工作、民生服务、民心工程”抓好支部建设,探索“优秀支部工作法”,打造系列具有巴东民政特色的“支部主题党日”,真正把民政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为党分忧、为民服务的战斗堡垒。
3.用好全域党建这个关键措施。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发挥党建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党员作用发挥“无死角”,把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党建年度考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强化民政文化建设
1.构建“五位一体”民政文化体系。着力发挥民政文化价值引领、行为示范、行业规范、制度保障、环境熏陶的作用,构建价值文化、行为文化、行业文化、制度文化和环境文化“五位一体”的巴东民政文化体系,提升新时代巴东民政系统的行业形象和民政干部的精神面貌。深入开展“忠诚、爱民、担当、奉献”民政文化建设,广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慈善文化,尊老爱幼的孝亲文化,移风易俗的婚姻殡葬文化,守望相助的社区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名文化,为新时代巴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大力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五年一贯”文化建设路径。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按照一年定规划、一年打基础、一年抓深入、一年树品牌、一年强特色的总体建设思路,着力提升巴东民政文化建设的软实力,即:2021年研究制定巴东县民政文化建设总体规划,2022年为巴东民政“文化建设基础年”,培育理念、打造平台、创设载体;2023年为巴东民政“文化建设推进年”,强化理念、完善制度、统筹推进;2024年为巴东民政“文化建设品牌年”,总结提高、丰富内涵、创建品牌;2025年为巴东民政“文化建设特色年”,挖掘规律、提升质量、打造特色。
第四章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成立巴东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强化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需要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协作的民政事业发展领域,由县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在民政系统内部的重点建设领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攻坚小组等临时工作机构。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算中心等民政实体业务机构的建设。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政领域服务事项,按规定程序纳入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强化人才支撑
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在机构改革中,保证民政编制足额到位。关心基层民政干部,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落实民政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强化激励措施,鼓励民政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出台《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民政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规范民政系统社会工作者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基层民政服务“事有人干”,民政服务机构“专事专干”。
三、强化资金投入
依托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民政事业的大力支持,利用好项目资金,强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薪酬(含儿童主任津贴),社会救助、村(社区)和农村福利院工作经费,民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彩票销售力度,吸引多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引入市场化动力机制,筹集更多民政发展资金。
四、强化督办落实
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扎根民心。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做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工作,用年度工作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抓好五年规划的落实。完善规划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监督,积极开展公众评价,以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