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82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00万元,支出请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19号)、《湖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迅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你单位要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及考评。
三、严格按照《巴东县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巴财农〔2015〕204号)文件要求,依照“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资金监管主体责任。
四、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巴东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