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补偿资金的通知》(鄂财环发〔2025〕5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补偿资金76万元,统筹用于垦造耕地、新增补充耕地指标等方面工作。支出请列2026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修订)》(鄂自然资发〔2023〕23号)的要求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请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指标计划任务,迅速开展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并按规定备案入库。省财政厅将对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对补偿资金按规定予以扣减并严肃问责。
三、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做好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县财政局。
巴东县财政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