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县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09 15:11 来源:巴东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也可在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下载《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所需信息的单位选择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系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公函。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线上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对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6.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说明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是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64号;

邮政编码:4443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8-4334589;

传真号码:0718-4334589。

电子邮箱:bdxzrzyghj@hbbd.gov.cn

店小二专线:0718-4335571/4334589

四、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巴东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巴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