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转用巴东县清太坪镇清平街社区、核桃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巴东县2025年度第23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民建房)有关事项转用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拟转用土地位于巴东县清太坪镇清平街社区、核桃坪村,涉及农民集体土地0.0940公顷(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转用土地理由
拟转用土地用于巴东县2025年度第23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民建房)建设项目。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巴东县2025年度第23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农民建房)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清太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在拟转用土地辖区内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公告之后凡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农用地转用时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巴东县清太坪镇清平街社区、核桃坪村,并在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hbbd.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