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情况 | 行政决定日期 |
| 1 | 巴自然资罚字〔2025〕9号 | 被处罚人:巴东县丰德精雕石业,2022年4月7日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茶店子镇楼子村三组(原洞坪村七组)土地修建石料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045.97平方米土地;二、责令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045.9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2025年4月14日 |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