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县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自然资源领域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袁英)

发布时间:2026-07-07 17:17 来源: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18—433557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或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袁堂云

宅基地使用权上房屋所有权

巴东县信陵镇水聚坪村十组

422823100210JC10015F99990001

161.7/182.37㎡

袁英

公告单位: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7月0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