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溪丘湾乡葛藤坪社区、平阳坝社区、曾家岭村、魏家梁子村、榔树槽村;东瀼口镇大坪村、石板村、宋家梁子村、雷家坪社区;信陵镇大坪社区、黄土坡社区、金竹园村;茶店子镇三溪口村、长腰岭村、南坪村及野三关镇葛藤山村、柳家山社区、谭家村社区、张家村、劝农亭社区、青龙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溪丘湾乡葛藤坪社区、平阳坝社区、曾家岭村、魏家梁子村、榔树槽村;东瀼口镇大坪村、石板村、宋家梁子村、雷家坪社区;信陵镇大坪社区、黄土坡社区、金竹园村;茶店子镇三溪口村、长腰岭村、南坪村及野三关镇葛藤山村、柳家山社区、谭家村社区、张家村、劝农亭社区、青龙桥社区共5个乡镇21个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0.936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附件1)。
二、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巴东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起,由溪丘湾乡、东瀼口镇、信陵镇、茶店子镇、野三关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班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巴东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起,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溪丘湾乡葛藤坪社区、平阳坝社区、曾家岭村、魏家梁子村、榔树槽村;东瀼口镇大坪村、石板村、宋家梁子村、雷家坪社区;信陵镇大坪社区、黄土坡社区、金竹园村;茶店子镇三溪口村、长腰岭村、南坪村及野三关镇葛藤山村、柳家山社区、谭家村社区、张家村、劝农亭社区、青龙桥社区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溪丘湾乡葛藤坪社区、平阳坝社区、曾家岭村、魏家梁子村、榔树槽村;东瀼口镇大坪村、石板村、宋家梁子村、雷家坪社区;信陵镇大坪社区、黄土坡社区、金竹园村;茶店子镇三溪口村、长腰岭村、南坪村及野三关镇葛藤山村、柳家山社区、谭家村社区、张家村、劝农亭社区、青龙桥社区,并已在巴东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hbbd.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