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沿渡河镇石东坡村辉绿岩矿等7宗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2024年10月22日,我局已发布《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12月2日公示期满。上述7宗矿业权无异议。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第十六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已注销以上7宗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告。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