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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 2021-2025年 )

发布时间:2024-08-22 15:00 来源: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前  言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巴东县实际,编制《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

本《规划》作为巴东县同级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21-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巴东县进行城镇规划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依据。

(二)编制依据

编制的依据主要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三)规划定位

切实增强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支撑作用。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五)适用范围

巴东县三峡库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已有专项规划,本《规划》仅针对三峡库区以外的巴东县所辖行政区域,面积3110km2。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巴东县位于湖北省西部,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辖,县境地处大巴山东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4′—110°32′,北纬30°18′—31°24′,全县总面积3354km²。巴东县辖12个乡镇(10个镇2个乡),325个行政村、总人口48.8万,其中土家族占总人数的43%。

巴东县属川鄂褶皱山地,总体地势北西高南东低。北部为近东西展布的大巴山东段,主峰小神农架,峰顶高程达3105.4m,南部为自南西向北东延伸的武陵山余脉,在绿葱坡至云台荒一带构成长江与清江的分水岭,高程1800~2000m。以绿葱坡为界,往南向清江渐低,往北向长江渐降。官渡口以西为巫峡,形成中山峡谷,两岸山顶高程1600~1700m。区内地层自前震旦系结晶杂岩至第四系松散岩类,除缺失石炭系上、下统、泥盆系下统、三叠系上统和新近系外,其它地层皆有出露。巴东县内主要出露二叠系(P)、三叠系下统大冶组(T1d)及嘉陵江组(T1j)、中统巴东组第一段、第三段(T2b1、T2b3)碳酸盐岩,三叠系中统巴东组第二段、第四段、第五段(T2b2、T2b4、T2b5)碎屑岩。区域构造上,巴东县处于新华夏系一级隆起带(川鄂褶皱带)中段、长江中下游东西向构造带和淮阳山字形西翼反射弧等3个构造体系的交接部位,彼此相互干扰。

巴东县历年来所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以及泥石流,因此本次规划的对象主要为上述四种类型的地质灾害。截至2021年12月,全县(除三峡库区外)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41处,其中滑坡258处,占灾害点总数的75.66%;崩塌80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46%,泥石流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0.29%;地面塌陷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0.59%;受地质灾害威胁14133人、受威胁资产25.37亿元。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的正确指引下、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州委州政府的支持指引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参与,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防治成效显著。

1、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防灾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调整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教育、农业农村、文旅、水利、住建、地质等多部门联合防灾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建成地质灾害“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机制,按“区定网、网定格、格定员、员定责”的工作要求,每一个网格明确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所、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以及村委会“四位”的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68号)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湖北省地质灾害综合体系建设制度规定,强化了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规范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估。

2、防灾能力大幅提升,防治基础夯实

一是提升了调查评价广度和精度。开展了巴东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及风险普查、1:10000野三河流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1:10000野三关-高家堰沿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1:10000水布垭集镇调(勘)查、1:10000野三关集镇调(勘)查等调查评价类项目,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运用以及调查精度的提高,大幅提升了地质灾害隐患的发现与识别能力;全县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和“雨中三查”巡排查制度,自然资源系统近五年内坚持巡查、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是提高了监测预警专业化水平。截至2021年,全县已实施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24处,其中94处为自动化监测,30处为人工专业监测点。项目建立起监测预警模型,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了监测数据自动采集、监测信息实时查看和及时预警预报,提高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服务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是提升了基层防灾意识。巴东县每年定期开展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工作,编写各类监测预警教材,对基层单位和监测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及技术指导,由地质灾害协管单位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防灾减灾及宣传活动,以上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极大地丰富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手段,切实地提高了地方政府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3、因灾损失大幅降低,社会效益显著

近年来,在中央、省级、地方各级财政支持下,巴东县在三峡库区外先后开展1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862万元,有效保护巴东县人民生产生活。同时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由县区、乡镇财政及一些企、事业单位筹集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点治理和受威胁农户的避让搬迁,使涉险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社会效益显著。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通过近年来巴东县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不懈努力,巴东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已经初步构建,基本上查明了县内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分布规律,并对部分重大地质灾害实施了勘查、监测和治理,积累了一些资料和工作经验,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推进,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仍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新的挑战。

1、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潜伏隐患,地质灾害防治任重道远。

经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析评价,仍存在一定数量的隐患点威胁着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这些隐患点经群测群防监测,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形,有的变形具有阶段性、隐蔽性,有的处于缓慢变形。巴东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还不够完整,信息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仍处于建设过程中,网络覆盖面和检测精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巴东县目前经济状况,对于大多数地质灾害隐患点,只能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专业队伍的指导下,进行适时监测,一旦遇险便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力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组织搬迁避让,这是工作的主体部分。还有一些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在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位置,或直接影响到主要交通干线畅通,避让难度很大,急需进行勘查和治理。巴东县地质灾害分布点多面广、山区交通不便,不仅加大了防治工作难度,也造成了防治经费紧张,给灾害防治监管、巡查、抢险带来了重重困难。

2、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任务繁重,资金缺口大。

全县(除三峡库区外)地质灾害隐患点达341处,呈高发、频发态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地质灾害防治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资金筹措渠道少,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多数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能及时开展综合治理,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

3、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监管难度不断加大。

随着城镇化的高速推进、高速铁路及公路等重要线性工程、水库的建设,在村镇居民点和公路沿线等人口集中区不断有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产生,如线型工程的建设,往往形成大量新的人工高陡切坡,因改建、扩建公路过程中切坡处方产生因暴雨诱发的滑坡,造成堵塞、伤人事件。根据《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一主一副引领,南北两翼并进’的总体布局,以县城为中心,野三关镇为副中心,形成县城中心和野三关副中心引领、南北两翼联动发展、全域统筹协调的总体发展格局”,随着巴东县经济建设的发展,经济、文化中心逐渐向神农新区、野三关镇偏移,区内人类工程活动愈来愈强烈,自然的地质环境不断遭到破坏,地质灾害也随之不断产生,相应地增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地质灾害防治任重道远。因此,协调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控制人类工程活动,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恩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控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构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为主线,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全力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数智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服务巴东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巴东提供坚实可靠的地质安全保障。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全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政府主导,合力防灾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防治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的防治工作格局,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坚持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与搬迁避让、防灾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针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防治重点部署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总体上优先布置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作、防灾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逐步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

4、风险双控,科技减灾

坚持常规方法和高新技术相结合,着力提高监测预警科技水平,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能力和水平。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适时检查评估防治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置,实施动态管理,争取防灾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5、社会参与,全民防灾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防灾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控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巴东县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加速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具体目标

(1)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充分发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突发地质灾害响应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有效完成。

(2)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精度。加强全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及风险普查评价成果应用,提升风险区划精度;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流域、密集线性工程廊道1:1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高铁新区、神农新区、野三关镇3个重点集镇1:2000地质灾害调(勘)查;加强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与预报工作,统一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及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进一步开展重大工程区环境地质调查,为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科学支撑。

(3)提高监测预警工程预警能力。构建省、州、县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度和能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全覆盖;受威胁15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全覆盖,显著提升监测预警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

(4)加强地灾防治能力建设。加强防治机构建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科研与标准制定以及科普宣传等工作。

(5)加强信息化工程建设。构建“信息全、数据新、网络通、方便用”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系统。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

(6)有序开展治理与搬迁避让工程。完成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降低重大工程、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因素,将巴东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详见附图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个,总面积为776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23.14%,主要分布于长江干流及支流神农溪沿岸巴东县城-沿渡河一带及清江干流与其支流水布垭镇-石柱山村一带,共发育灾害隐患点231处(未计入三峡库区灾害点);中易发区3个,总面积为885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26.39%,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北、神农溪以西区域、茶店子镇中部及东部大部分区域、万石河两岸及大支坪镇共发育灾害隐患点67处(未计入三峡库区灾害点);低易发区总面积1449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43.20%,位于巴东县小神龙架区、沿渡河镇中部、溪丘湾乡北西侧及南东侧、东瀼口镇东部、官渡口镇南部、绿葱坡镇西部及北部、野三关镇中部及巴东县南部大部分区域,共发育灾害隐患点43处;另外,三峡库区面积244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7.27%,主要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因三峡库区已做专项规划,本次规划仅以三峡库区以外(面积3110km²)地质灾害情况进行防治分区。

依据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结合全县区域发展布局,把地质灾害易发、人口密集、社会经济财富集中、重要基础设施、国民经济发展的工程活动强烈区域和重要规划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全县共划分出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5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2106平方千米,占全县面积62.79%(详见附图2)。

1. 重点防治区

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为1117km²,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35处,主要分布于神农溪两岸官渡口镇及沿渡河镇一带,318国道沿线及清江库区,重点保护对象是辖区居民、学校、矿山、国省干线、旅游专线及水利工程。滑坡、崩塌是该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的灾种。

2.次重点防治区

次重点防治区面积为989km²,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85处,主要分布于县域北部、茶店子镇与绿葱坡镇西部及金果坪乡东部区域,重点保护对象是辖区居民、国省干线及其他基础设施。滑坡、崩塌是该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的灾种。

(三)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

1.区域风险管控措施

重点防治区内防护重点为山间沟谷两侧斜坡地带的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工业聚集区及人口聚集区等。防治工作重点为严控防治区内的人类工程活动,工程规划阶段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采取专业监测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采取即查即治。

次重点防治区内加强对区内人类工程活动的把控,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防治措施。

一般防治区内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风险准入管理和防治监督,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做好灾害隐患点特别是滑坡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2.地质灾害隐患点管控措施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巴东县人民政府按照“即查即治”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资金,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监测和隐患监管等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求,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如何”“灾害何时发生”等关键问题,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责,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等防治工作。

(一)完善多层级防治管理体系,强化防灾责任落实

以“落实防灾减灾责任”为导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深化网格管理,建实风险双控,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压实监管考评,形成符合巴东县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1、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理清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边界,压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突发地质灾害响应工作机制,打通响应的“最后一公里”,变被动响应为自主响应;压实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责任,加强自然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有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压实村(组)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加强区域内灾前预防和灾后救助,配合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优化上下级政府和部门之间信息上报与反馈机制,坚持常态化防灾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结合,落实各相关部门人员防灾救灾责任。

2、进一步深化网格管理,建实风险双控

健全网格“四位”格局下的“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网格“四位”统筹联动,立体协作,形成合力。强化网格内隐患点“全周期”管控,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防灾重点,分层级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体系,从政府、主管部门、村(组)和专业技术支撑四个层级,落实“点面结合”层级管理全覆盖。

3、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压实监管考评

完善职责考核检查机制,各级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各级地质灾害议事机构指导、协调同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通过地方自查和上级督查的方式,确保各级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有效完成。完善奖励和问责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资金鼓励,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调查评价体系,夯实风险防控基础

以解决“发现风险隐患在哪里”为导向,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核(排)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普查、重点地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地质灾害隐患专项调查等5项工作,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提出风险防治对策及建议。

1、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排)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需求,及时更新地质灾害信息,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巴东县境内群测群防等各项地灾防治工作,逐步完善实施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在每年汛期(5-9月)时段做好地质灾害的排查工作尤为重要。对巴东县境内的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制度、隐患点巡查工作、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等,制订相应防治措施。针对问题严重的灾害点,提出合理的处置建议及应急方案。

2、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加强巴东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及风险普查评价成果应用,提升风险区划精度。建立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县进行风险评价与区划,划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隐患区的风险等级,并提出风险管控对策与建议,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

3、重点地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1)重点地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流域、密集线性工程廊道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选取官渡口集镇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调(勘)查,选取神农溪流域和界河-兴山(巴东段)沿线(G209国道、G348国道、G42沪蓉高速、郑渝高铁)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2)重点集镇地质灾害

结合我省特色小镇及巴东县“十四五”规划,开展高铁新区、神农新区、野三关镇3个重点集镇1:2000地质灾害调(勘)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形成机理、威胁范围,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评价危险性及稳定性,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管控提供基础依据。

4、地质灾害隐患专项调查

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交通、教育、农业农村、文旅、水利、住建、地质等部门,在全县开展各职能部门主导的包括农村建房、道路交通干线、重大线性工程、旅游景区、重大战略规划区、搬迁安置点等切坡形成的边坡地质灾害隐患专项调查,防范化解重大险情,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三)健全多场景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风险预警水平

以解决“灾害什么时候发生”为导向,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开展省、州、县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风险预警,重大隐患区综合遥感监测以及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等工作,融合多源监测预警数据,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报地质灾害发生时段,全面提升综合预警预报水平,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继续保持全县在库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继续探索群专结合模式,推广简易可行的普适性监测设备,结合隐患点情况,加强从“安什么、安哪里、安得起”三方面研究,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强化监测设备和技术培训,健全完善群测群防成功避险奖励机制。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域动态管理,全面提升“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水平。

2、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在已有气象预警预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气象、水利等部门雨量监测资源,充分共享雨、水、灾情信息,对局部地区瞬时强降雨进行实时雨量监测,对数据及时进行综合分析,通过手机短信、新闻媒体进行实时预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3、加快推进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建设

对威胁人口多、工程治理难度大、目前处于缓慢变形或危险性大等地质灾害点进行专业监测,通过布设专业监测仪器进行实时自动化监测,对监测数据实时分析,研究地质体变形趋势,适时发出预警预报信息。扩大专业监测预警覆盖面,着力加大预警模型和判据的研究,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十四五”期间,拟建设101处专业监测预警点(详见附表5)。

(四)巩固多手段综合治理体系,降低灾害风险程度

以解决“有效降低灾害风险程度”为导向,保障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前提,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避险搬迁。

1、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根据轻重缓急,坚持“易治则治、易搬则搬”的原则,按照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程治理工作,优先安排危害程度高和治理难度小、投资少、见效快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十四五”期间,拟安排完成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详见附表6)。

2、适时开展地质灾害排危除险

对调查发现的风险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工程治理措施,组织排危除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3、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难以实施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治理费用远超过威胁财产的,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并加强对搬迁安置点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五)深化多方位防灾能力体系,提升科技防灾能力

以解决“防范全域全过程风险”为导向,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标准,建设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创新、专业队伍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健全高水平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综合防灾能力。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标准

制定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点+风险区”的“双控”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遵循。

2、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

依托县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灾害链、早期识别等理论方法研究,培养高水平地质灾害防治人才,有效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创新水平和能力;加大多元监测数据融合综合预警等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

充实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有效发挥专家参与隐患点管理、重大灾害的研判与风险评估等决策咨询的作用。指导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调查、会商和应急处置等支撑服务。进一步夯实驻基层支撑“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的地质灾害专业队伍,保障专业技术支撑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全覆盖。

4、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文化建设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文化广场,利用“4.22”、“5.12”、“6.25”等时间节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级科普宣传培训和防灾应急演练,普及地质灾害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知识,宣传培训受威胁群众不少于5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0人次。加强基层防灾备灾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众的第一防线作用。

五、资金筹措与实施安排

(一)经费估算

1、估算标准: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参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参照我县已开展具体项目实际投资进行估算;

(3)治理工程项目标准参考三峡库区治理工程预算标准:

小型滑坡:估算单价14.178万元/104m³;

中型滑坡:估算单价7.001万元/104m³ ;

危    岩:估算单价19.187万元/104m³;

大型滑坡:估算单价4.35万元/104m³ ;

特大型滑坡:估算单价1.75万元/104m³;

(4)搬迁避让工程,有专项规划按照专项规划执行,专项规划项目以外按照5万元/人估算;

(5)应急体系、综合能力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进行投资估算。

2、估算结果

依据巴东县地方提供资料情况,规划期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资金总额为19281.13万元,其中包括调查评价费用1350万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费用3684万元,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费用13847.13万元,防治能力体系建设费用400万元(详见附表7)。

本《规划》防治工程不代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评估,不能直接作为治理工程设计的依据。实际工程治理费用应在规划实施时,按有关规范进行项目勘查设计,准确确定治理工程方案和工程量进而按其工程量进行工程预算。

(二)资金筹措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巴东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安排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调查和防治经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风险区划、监测、预报预警等公益性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的范围。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并负责组织实施搬迁与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搬迁与治理工程的支持。

巴东县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同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三)实施安排

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安排,合理确定建设时序,选择最迫切的搬迁任务优先实施。2024年前基本完成全县规划中的重要集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点工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查明隐患点基本情况,编制地质灾害风险图,提出综合防治方案,及时更新防灾预案;对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镇和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内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措施;提高群策群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监测仪器的预报预警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成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的地质隐患点的人员搬迁;对危害重大、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特大、大型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构,完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的协同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防治格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

坚持依法防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情况,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修改完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完善重大工程和农村建房选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市(州)级配套资金的同时,推动巴东县(市、区)政府相关资金筹措,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融资渠道,出台优惠和鼓励性政策,推行地质灾害开放式治理,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

(三)强化技术保障

进一步加强与省地质局战略合作,建强建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充实专家团队,完善专业人员、装备等配置;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员技术作用,推进“专群结合”的防治体系建设,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

附则

本《规划》经巴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规划》由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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