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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2 08:05 来源: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中央、省、州有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在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一)总体概况。巴东县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质灾害易发指数16.7,位居湖北省之首。全县纳入“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81处(其中,三峡库区371处,库区外110处)。北部三峡库区、中部煤矿开采区、南部水布垭库区属我县重点防控的区域。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按灾害种类划分:滑坡占70%,崩塌占14%,不稳定斜坡占11%,泥石流占3%,地面塌陷占2%。

(二)总体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二是受强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相对集中;三是新增地质灾害点较多;四是滑坡和崩塌发生相对频繁;五是受气候和地域条件影响,地质灾害呈突发态势。

(三)2021年已发生地质灾害情况。2021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27起(滑坡11起,崩塌2起,不稳定斜坡变形13起,地面沉降1起),涉及59户197人,其中:紧急避让10户30人,建议搬迁14户34人,监测居住35户13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2.12万元。灾害总数与2020年相比,虽有所上升,但总体规模较小,更没有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实现了连续18年“零伤亡”目标。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气象特征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预测2022年汛期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一)三峡库区。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变形为主,已纳入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监测的地质灾害点共371处。经过三峡水库多年蓄水运行检验,三峡库区总体比较稳定,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处于稳定或基本稳定状态。在汛期强降雨、库水位涨落、地震、人类工程活动等综合因素影响下,三峡库区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可能性较大。

(二)水布垭库区。

水布垭库区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塌岸)变形为主,已纳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点共63处。经过水布垭水库多年蓄水运行检验,水布垭库区相对稳定,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处于基本稳定状态,但南潭河、青树包、木竹坪三个滑坡体仍处于缓慢持续变形发展阶段。在汛期降雨、库水位涨落、水库地震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水布垭库区仍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三)矿山开采区。

矿山开采区主要是指全县境内煤矿、铁矿等地下采空区。由于受采矿活动影响,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比较突出,主要包括辛家矿区、格子河矿区、绿葱坡矿区、龚家坡矿区、干沟矿区、麻沙坪矿区、麂子岩矿区等。重点监测防御区为:东瀼口镇下构坪村,茶店子镇关口山村,绿葱坡镇杨家坪村、手板岩村、锦衣村、范家坪村,野三关镇麻沙坪村、鼓楼山村,大支坪镇十二岭村等。采空区塌陷和崩塌灾害突发性强,监测难度大,一旦灾害发生易造成人员伤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的地灾防治主体责任。

(四)公路、铁路等交通建设项目区。

在国省道、县乡公路以及正在建设的郑万高铁等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因降雨、切坡等因素影响,存在崩塌、滑坡和边坡失稳的可能,公路、铁路主管部门及在建工程业主在汛期应当重点防范。

(五)旅游景区(景点)。

旅游行业重点对景区道路沿线高陡边坡、旅游设施施工场所、游客集散地等区域开展排查工作全覆盖,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降雨期,加大巡查排查密度,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分步开展整治,逐点落实防治措施;对不能及时排除的地灾隐患,要落实监测单位、监测人,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撤离信号、撤离路线,要在险区周边树立警示牌,关闭关停危险区域。发现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撤离游客,封锁险区,确保游客安全。

(六)其他在建工程活动区。

近年来,我县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多表现为不合理削坡后未采取坡体支挡、护砌或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或者是采取的坡体支挡、护砌或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不当。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发生与降雨关系密切,持续性降雨或大暴雨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据有关资料分析,每次降雨50毫米以上时,在具备成灾地质环境条件的地段,即可诱发地质灾害。我县2021年因降雨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偏多、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与常年相比较大。

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及两江水库水位涨落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汛期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具有破坏性强、发生频繁、突发性强等特点,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四、全面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按照地质灾害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为引发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管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年度防治方案和近年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制定和发布本辖区、本系统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年度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控区域和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落实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履行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

(二)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防汛抗灾的重要任务进行安排,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信息速报制度,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村级网格专管员。分乡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政策法规和监测业务培训,落实监测巡查人员并签订监测协议书,编制地灾隐患点防灾预案。纳入监测范围的地灾隐患点的监测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监测补助;新增地灾隐患点由各乡镇负责落实监测巡查经费补助;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经费由乡镇政府负责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工作经费到位、监测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震防灾意识。充分利用气象预测预报资料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适时提醒网格责任人、管理员和专管员将预警预报信息传达到受威胁的人民群众,提高监测预警预报准确率和命中率。

(四)严格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自然资源、水利、交通、应急、住建、旅游、教育、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能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建设管理,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水利部门负责通航河道及水利水电工程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做好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水情、汛情监测预报,修复灾毁的水利工程及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道以上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防范工作,保障交通线路的安全畅通,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应急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城市防洪工程维护管理,以及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周边及旅游专线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防范工作,以及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发生后游客的安置、救助和协调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防范工作,以及受灾学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开挖场地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负责所辖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办、抢险救灾和社会维稳工作。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需要实施紧急避让或者应急搬迁的人口,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搬迁避让措施,及时组织村民转移到安全区域,确保危险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规范管理。不当的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乡(镇)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在建工程活动的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立项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项目开工前的地质勘查评价工作,根据客观地质条件做好工程项目科学选址,对可能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必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尽量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尽快治理到位。

(六)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向社会普及,提高群众识灾辨灾、临灾避险能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覆盖到每一位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切实增强基层防治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完善组织指挥系统,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逐步建立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自救体系。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群则群防高标准“十有县”和“四位体”网格化创新管理建设。

附件:巴东县2022年县级重点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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