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树贤代表: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研究解决移民搬迁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巴东老城一、二、三、四期移民及单位随迁移民先后安置到新县城各居民安置点;新城建设过程中二次占地移民,175米水位线下的农村移民等都相继安置到新县城各居民安置点,这些移民的安置工作由当时的巴东县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老城分批次安置的移民当时划拨宅基地只是捻了一个号就可以建房了(安置资格由移民办负责),二次占地移民拆迁户建房凭“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就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了,重点项目209绕城线的拆迁户安置点都是统一捻一个号就定桩放线建房。然而,移民户搬迁户在申请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时遇到很多困难和政策瓶颈,如果用现在的政策来解决原移民的遗留问题有些不现实。前几年通过“两违”的处理反而将这一部分的搬迁户的建房手续办理合法了。移民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巴东是移民大县,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议调查研究,出台解决移民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困难的相关政策。同时,也为启动“房产税”做好准备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多次召开相关股室会议,一是坚持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即来即办。二是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巴东县移民搬迁户建房审批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提请政府发文,切实畅通审批、登记、发证渠道,做到不动产权证书应登尽登。三是针对超范围用地、超规模建设的,经依法依规处理后,可进行登记发证。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继续予以关心和支持。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