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情况 | 行政决定日期 |
1 | 巴自然资罚字〔2024〕16号 | 被处罚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巴东县信陵镇营沱社区沿江路狮子包至污水处理厂段土地进行儿童公园项目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你公司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1496.85平方米的信陵镇营沱社区土地退还给营沱社区;二、没收你公司非法占用信陵镇营沱社区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你公司非法占用11496.85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的罚款,合计罚款数额壹拾壹万肆仟玖佰陆拾捌元伍角(114968.50)人民币。 | 2024年10月30日 |
2 | 巴自然资罚字〔2024〕14号 | 被处罚人:巴东县通龙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7月未经依法批准在野三关镇三斗坪村十五组(小地名:猫儿坪)动工建设巴东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中的野三关镇天然气门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297.84平方米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97.8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非法占用1297.84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合计罚款数额拾贰万玖仟柒佰捌拾肆元(129784.00)人民币。 | 2024年7月8日 |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